侯自然综〔2021〕459号
福州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春江悦茗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经审核,建筑主体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000083号)要求。在绿地率满足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对项目部分绿化景观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
优化小区绿地景观,现状局部新增水景及人行步道等。
(具体详见附图)
现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总平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春江悦茗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总平图、现场测绘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3日
原审批规划总平图
现场测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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