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自然综〔2021〕408号
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国贸·江城花园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总征地面积53576.8平方米。我局于2020年12月核发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53576.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47063.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98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862.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416.8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6445.26平方米,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7.6%,绿地率30%,机动停车位60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81辆。
由于该片区防洪排涝工程苏湾泵站拟设置在该项目用地上,该项目已批复的总平面需进行局部调整,现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取消南区的13#楼,对11#、12#、15#、16#、17#、S5#、S6#楼平面位置进行调整,并在11#、12#、17#楼首层新增商业功能;
2.对地铁公安用房内部功能进行重新分隔;
3.原盖上开发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数由289辆(76辆机械车位)调整为304辆(94辆机械车位);
4.原北区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85辆调整为500辆。
5.对平面绿化、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景观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53576.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47063.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777.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875.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416.8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0458.64平方米,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9.27%,绿地率30%,机动停车位58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89辆。
该总平面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已于2021年8月18日经县政府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21〕92号)。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9日。公示地点:国贸·江城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福州日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见闽侯县政务信息网)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31日
关于国贸·江城花园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2021-09-01 08:58:21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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