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马资规让[2020]04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记录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公开挂牌出让。
四、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10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索取本次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10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702,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买报价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其中2020年12月11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
挂牌活动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30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付清)。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一)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号:42087601486300002
(二)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号:1402026129601075393
(三)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方名城支行
账号:13105301040004158
(四)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号:11801010010019233901 0002
(五)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号:35050161650700000997
(六)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号:16666663631001000200 0002
以上六个银行账户,竞买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支付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二)其他条件:
1.根据《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该地块所需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根据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园管委会《关于快安350105-01-A-38-1、A-29-2地块出让条件的函》(马园管〔2020〕12号),该地块项目建设阶段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以纳入统计数据为准),竞得人应在目标地块上新引进2家以上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81号)文件要求的总部企业。该地块建成并竣工验收后的六年内实现总产值累计不低于37.5亿元(以纳入统计数据为准)。以上均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内)不得出租、转让土地,若企业因生产经营等问题退出,由马尾区政府按原出让地价扣除使用年限地价收回该宗地全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评估折旧补偿。
4.竞买人需在报名前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园管委会签订监管协议书。
5.该地块位于地铁2号东延线工程50米保护区范围,建设方案需征求地铁公司或市轨道办意见,同时应满足《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及《福州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该地块必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竞得人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应与地铁公司就建设项目工筹、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选型、建筑基础形式等内容进行对接确认。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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