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公共租赁住房一期。
为更加广泛吸纳各层次人才,共同建设福州滨海新城,日前《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并实施。该细则覆盖面广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滨海新城人才住房最高免租金以及配售房备案价7折优惠。
据介绍,滨海新城2017年启动建设以来,坚持优先规划、建设人才住房,目前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一期、武夷书香名邸与恒荣广场等人才住房,在建新投汇贤雅居、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和三期、新天地国际华府等人才住房,房源数量充足,地理位置优越。
配租人才住房租金分为多档
该细则比照国内其他新区、城市的经验,按照人才标准及社会贡献大小,规定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分别以销售或租赁(配售、配租)的方式供应。
配租型人才住房,按照人才层级,实施分档租金的办法,具体如下: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A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免租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按市场租金的3折出租人才住房;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全日制本科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就职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B类人才,按市场租金的5折出租人才住房;
其他符合滨海新城配租住房的人才,享受市场租金7折的优惠。
配售人才住房符合条件打7折
配售型人才住房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120平方米。配售型人才住房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以预售时点备案价的7折或现房销售时点市场价7折出售。
要求购买者符合相关人才条件,且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工薪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六城区无房产且在本方案出台前2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福州市无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
据介绍,滨海新城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性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供应符合滨海新城人才居住标准的政策性住房,分为配售型人才住房与配租型人才住房。人才住房来源于滨海新城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住房、经营性地产配建的住宅、回购的住宅以及各类可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配租的住宅。
福州滨海新城规划管控区188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民办非企业,都可享受该政策。
该细则由福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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